發布日期:2019-05-20 11:45:18 瀏覽次數:1805
建立有效的勞務市場治理結構
(一)深化信用管理機制
建筑勞務市場上個別企業無視長期發展,味追求短期效益,損害了企業的信譽,而建筑監管部門對建筑企業缺乏有效地評估,無法建立獎優罰劣的機制,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建筑企業信用評價系統,使得建筑市場得以健康的發展。建筑信用評價系統的建立思路及步驟如下:
1.建筑企業資料的收集與管理
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充分發揮自身行政優勢,聯合建筑行業協會,收集詳細完整準確的建筑企業資料,分類整理,建立建筑企業資料系統,并通過互聯網公布,使得信息對稱性得以發揮。
2.采用科學方法對資料整合分析:海
采用科學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對建筑企業數據進行篩選分析,通過對建筑企業自身素質、經濟效益、發展前景等的評估,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數據庫,從而使管理部門能夠建立獎優罰劣的處罰機制。
3.通過信息平臺建立獎罰機制
將評估的結果定期公布在互聯網上,對違規企業進行懲罰,受到處罰的建筑企業整改之后重新上報,經檢查合格后修改企業信用檔案數據。
二、強化法規治理
完善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是規范建筑勞務用工、建立建筑勞務長效管理機制的首要任務。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建筑勞務企業的法律地位,使建筑企業的勞務市場交易、政府的市場監管有法可依:
1.制定切實可行和細化的規范章程
目前我國針對建筑勞務市場的法律法規不僅數量上不足,而且在現實操作中,很多法律條款沒有細化到一定程度,容易造成對勞務承包人及建筑從業人員切身利益的損害。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勞動法》,加緊制定《社會保障法》、《就業促進法》、《職業技能培訓法》等法律,并組織專家起草《勞務分包企業章程示范文本》張專業勞務招投標示范文本》等可操作性強的文本章程使法律法規體系化,從而在法律高度上加以保障
2.建立嚴格的準入清出制度
市場準入是指各建筑市場主體,包括發包方業主、承包方勘察、設計、施工及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中介方工程咨詢、監理單位,只有具備符合規定的資質和條件,才能參與建筑市場活動,建立承發包關系。
目前建筑市場魚龍混雜結構不合理,市場準入制度的建立勢在必行并且,準人制度必須和清出制度同時并舉,雙管齊下,才能徹底將不合要求的違法企業驅逐出建筑市場,才能遏制住建筑市場的混亂局面。
先行建立完善的市場準人制度,對企業進行核查,只有合格企業才能進入建筑市場,同時,旦有違規企業被查出,堅決清出建筑市場,等到懲罰、整改、核實之后才允許進人。這樣才能徹底將我國目前“橄欖型”的企業組織結構轉變為從上到下按照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理想分布的“金字塔形”的企業組織結構,達到控制總量、優化結構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