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8-10 11:01:37 瀏覽次數:2629
針對建筑勞務工人存在流動性大、老齡化嚴重、技能素質低、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問題,住建部日前出臺“關于培育新時期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取消建筑勞務資質審批等多項要點:
1、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業自有建筑工人為骨干,專業作業企業自有建筑工人為主體的多元化用工方式。
2、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審批,設立專業作業企業資質,實行告知備案制。
3、放寬市場準入限制,鼓勵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勞務企業通過引進人才、設備等途徑向總承包和專業企業轉型。
4、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建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職責,對進入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行實名制管理,記錄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從業記錄等信息。
5、建立行業、企業、院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建筑工人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創新考培模式,技能鑒定機構應充分依托大中型項目開展技能鑒定。
6、加強對現場作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和配備比例監督檢查,要將相關情況與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誠信體系、評價評優等掛鉤。
7、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建設單位要求承包單位提供履約保證金的,應向施工承包企業提供相應的支付擔保,采用經濟手段解決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導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資問題。
8、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將勞動合同信息納入實名制管理,嚴禁用勞務分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杜絕代簽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
9、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施工企業(包括專業作業企業)應在勞動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參保所需費用,依法為建筑工人繳納社會保險。
10、根據建筑業特點和實際制定五年和十年支持建筑業工人培訓專項資金中長期規劃。企業應當在工程造價中明確相關費用用于工人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