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06-06 11:31:35 瀏覽次數:1592
2011年7月13日,建筑勞務公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了行業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 250-2011),通常簡稱之為“八大員職業標準”。在該標準中,把“勞務員伙列為其中的重要一員。勞務員在概念上等同于勞務管理員,其定義為“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勞務管理計劃、勞務人員資格審查與培訓、勞動合同與工資管理、勞務糾紛處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是為加強建筑企業的勞務管理而新設立的工作崗位.現按該職業標準的規定,將勞務員的工作職責和應具備的專業技能介紹如下。
(一)勞務員的工作職責.
1.勞務管理計劃
(1)參與制訂勞務管理計劃。
(2)參與組建項目勞務管理機構和制訂勞務管理制度。
2.資格審查與培訓
(1)負責驗證勞務分包隊伍資質,辦理登記備案;參與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對勞務隊伍現場施工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2)負責審核勞務人員身份、資格,辦理登記備案。
(3)參與組織勞務人員培訓。
3.勞動合同管理;擴心此
(1)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及參加社會保險等工作。
(2)負責或監督勞務人員進出場及用工管理。
(3)負責勞務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參與勞務費的結算。
(4)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工資支付、負責勞務人員工資公示及臺賬的建立。
4.勞務糾紛處理;
(1)參與編制、實施勞務糾紛應急預案.
(2)參與調解、處理勞務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后工作
5.勞務資料管理;
(1)負責編制勞務隊伍和勞務人員管理資料。
(2)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勞務管理資料。
(二)勞務員應具備的專業技能
1.勞務管理計劃
能夠編制勞務需求及培訓計劃。
2.資格審查與培訓
(1)能夠驗證勞務隊伍資質。
(2)能夠審驗勞務人員身份、職業資格。
(3)能夠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評審,對勞務隊伍進行綜合評價。
3.勞動合同管理
(1)能夠對勞動合同進行規范性審查。
(2)能夠核實勞務分包款、勞務人員工資。
(3)能夠建立勞務人員個人工資臺賬。
4.勞務糾紛處理
(1)能夠編制勞務人員工資糾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2)能夠調解、處理勞資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后工作。
5.勞務資料管理
能夠編制、收集、整理勞務管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