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06-06 11:32:16 瀏覽次數:1648
(一〕建筑勞務員施工總承包企業管理青任
1.明確管理職貴。按照“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以下簡稱總包企業)應將其所使用的勞務分包班組農民工實名制與工資支付納人企業管理范疇,實施有效管理,不得“以包代管氣”。
2.建立健全的用工管理組織機構。總包企業應成立專職用工管理組織機構負貴農民工管理業務,制訂管理方案,明確崗位貴任.對農民工直接實施規范化、動態化管理。
3.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總包企業要不斷完善內部勞務分包管理辦法,制訂并實施強化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記、日常考勒、工資支付與發放等相關制度,委托項目部經理與所雇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提高建筑業農民工管理水平。
4.規范分包合同管理。總包企業發包勞務工程,必須按規定提請勞務分包班組長填寫《提示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簽訂后半個月內到地方建設主管部門處進行備案.勞務分包合同應約定分包款支付時間、計價方式和標準、支付方式等內容。按合同及時足額支付建筑勞務工人工資。
5.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總包企業要根據相關規定,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里機構.制訂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工資糾紛事件處置在萌芽狀態。
(二) 項目經理那買名制于理貢任
1.項目部必須配置專職的勞務管理員并與其簽訂《授權委托書》,委托其負責施工現場農民工管理,并明確其工作職責:填寫農民工花名冊,發放《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計酬手冊》,為每位農民工辦理并發放出人工地胸卡證(胸卡證必須注明農民工姓名、照片、性別、身份證號碼、工程名稱、從事工種和證件有效期等),受項目部委托及時與所雇用的農民工簽訂建筑業專用《勞動合同》,配合安全員做好農民工進場安全教育等工作。
2.項目部應指派勞務管理員每天如實檢查農民工出勤情況,填寫《分包人員考勤及工資明細表》,每月考勤表應在施工現場進行公示,并按月向地方建設主管部門和總包企業報備。
3.項目部要及時掌握勞務承包班組施工現場人員變動情況石督促勞務承包班組嚴格執行農民工身份管理的有關規定。
4.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的醒目處設立農民工維權告示牌,公布本企業勞動糾紛舉報投訴電話和地方建設主管部門維權舉報投訴電話,落實受理人員,建立暢通的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本項目部的各類投訴。
5.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終(中)止后,項目部要做好該項工程的《提示書》、《授權委托書》、《分包人員花名冊》、《分包人員考助及工資明細表》以及《分包人員撤場清算表》等資料的簽收、整理、匯總和存檔工作(至少保存3年,以備檢查)。
(三)建筑勞務承包班組用工管理責任
1.勞務承包班組應服從項目部的管理,與項目部簽訂《提示書》,負責收集農民工身份證復印件(農民工必須具有合法身份證明),配合項目部經理和勞務管理員,做好本班 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與工資支付。
2.勞務承包班組進人施工現場前,必須與項目部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班組所有員工必須與項目部簽訂勞動合同。
3.承包班組負貴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和項目部的要求,配合項目部勞務管理員負責每天核對本班組農民工出勤情況、記錄人員變動情況,配合項目部進行在冊人數的確認和檢查工作,配合項目部解決本班組務工人員內部的爭議。
4.勞務承包班組負責人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合項目部經理或勞務管理員,統計、核實每月農民工出勤記錄,依據分包合同(大清包協議),每月結算本班組完成工程量_(產值),并據此核定農民工日工資單價,計算出每月農民工工資數額,審核后上報項目部。
5.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終止后,承包班組負責人應按分包合同規定與項目部算清勞務工程款,結清剩余勞務費,填寫《分包人員撤場清算表》交項目部,經項目部認可后方可離場。